首页 > 监督曝光 正文

监督曝光

西吉:通报7起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问题典型案例

稿件来源:固原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9-01-22 00:00:00
分享至: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文明驾驶,坚决遏制全县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现将近期查处的七起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西吉中学教师吴亚东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问题。2017年12月13日16时30分许,吴亚东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17年12月15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吴亚东被西吉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8年1月10日被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8年3月16日,西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吴亚东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吴亚东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西吉县农牧局职工高宏基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问题。2018年3月23日13时30分许,高宏基持D驾驶证醉酒驾驶三轮载客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2018年3月26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高宏基被西吉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4月10日被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8年5月2日,西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高宏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高宏基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西吉县林业局职工马维强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问题。2018年3月16日22时48分许,马维强持C1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2018年3月19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马维强被西吉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3月23日被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8年4月19日,西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马维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宣告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马维强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西吉县吉强镇大营村党支部党员马国军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问题。2018年11月23日21时34分许,马维强持C1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2018年11月28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马国军被西吉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4日被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8年12月19日,西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马国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马维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西吉县吉强镇泉儿湾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应德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问题。2018年6月23日21时50分许,李应德持C1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2018年6月27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应德被西吉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年7月2日被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8年7月27日,西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应德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李应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西吉县马莲乡马莲村党支部党员苏文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问题。2018年4月18日21时50分许,苏文成持C1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2018年4月24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苏文成被西吉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8年5月3日被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8年5月24日,西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苏文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宣告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苏文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西吉县人民医院职工翟尔斌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问题。2018年8月1日17时许,翟尔斌持C1驾驶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2018年8月7日,翟尔斌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西吉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8月10日被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8年9月3日,西吉县人民法院判翟尔斌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翟尔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西吉县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