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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西吉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固原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9-0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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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履职尽责  精准监督执纪 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西吉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5日 审议稿)

王维强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西吉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任务。

  上午,市委常委、县委书记王学军同志作了讲话,对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中央和区市党委、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狠抓作风建设,狠抓教育、监督和制约,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惩治腐败,党内政治生态呈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迈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全面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坚持把党员干部理论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十九大专题宣讲200余场次。印发了《县委常委会关于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高质量召开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宁夏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严肃规范。坚决整改巡视反馈问题。认真办理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信访件33件,全部办结,其中初核了结10件,立案审查23件,给予党纪处分43人次,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问责5人。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交办信访件192件,业务范围外电话回复举报人3件,转各乡镇及部门办理125件,办结125件。转县纪委监委办理64件,已全部办结,其中初核了结27件,立案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人次,组织处理1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人,诫勉谈话14人,通报批评2人。狠抓巡视整改督查督办。组成巡视整改专项督查组,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问效。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涉及的单位下发专题通报28期,约谈整改不力单位负责人10名。严把廉洁回复关。充分利用廉政档案把好廉洁意见回复关,为全县685名科级领导干部建立了纸质廉政档案,回复各级组织等部门(单位)征求廉洁意见330条。

  二、狠抓“两个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把压实“两个责任”落实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从严抓紧抓实。强化从严治党机制落实。先后印发了《县委常委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整改方案》《西吉县全面从严治党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县委先后14次听取和研究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县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县政府廉政会议,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2次,各县级领导对各自联系单位或分管领域开展了2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三级同述”“三级包抓”机制,扎实开展述责述廉,完成2017年度书面报备述责述廉341人。近期,召开2018年度述责述廉会议,书面报备377人,安排6个乡镇、7个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和5名乡镇纪委书记公开述责述廉。形成《关于改进措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建议》《关于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展情况的汇报》等向县委汇报。强化督查督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两个责任”情况督查督办,开展督查14次,督查党组织356个,下发督办通知、函等16份,召开推进会6次。严肃问责追责。对扶贫领域公开不到位、信访问题突出、廉政监管不到位、项目监管不到位、脱贫作风不实等五个方面“一案双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2名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2名部门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问责。

  三、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把监察体制改革作为实现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监督全覆盖。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于2017年12月24日成立了西吉县监察委员会。完成转隶人员10名,编制14名,移交案件线索18件。2018年7月顺利通过了市监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评估验收。明确职能理顺工作机制。制定了《西吉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和《西吉县纪委监委领导分工意见》。参照中央、区市文件,规范了办案流程文书。建立执纪审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实现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印发了《关于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相关事宜的通知》,全县19个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全部完成挂牌。任命19名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主任和25名监察员,实现了监察监督全覆盖。加强纪检机关党建。以机关党建为引领,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干部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深入实施“三强九严”工程,成立四个党小组,建立党建活动室,定期开展“主题党日”和党员“评星定格”活动,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走向正规化。强化学习教育培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系列丛书和区、市相关制度文件,选派41人(次)参加有关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

  四、强化涉农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着力推进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治理

  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作为执纪监督的重点来抓。全面统筹扎实推进。制定了《西吉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4次纪委书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题例会,开展督查2次,下发督办通知书7份,在全区贫困县(区)纪委书记例会上,向中纪委领导汇报了西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经验做法。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发放便民监督卡35054个,接听群众举报电话705次,均给予答复或督办;全面推开“331”监管机制,纳入平台管理的涉农部门8个,备案项目56项,审核项目51项,发布惠民政策52条,回复咨询3133人(次),受理投诉34件,农户下载客户端69591次,访问量逾23万人(次)。严肃查处突出问题。2018年,累计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68件(重复件79件),立案140件,查处和问责干部14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2人,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35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人。

  五、严肃执纪审查调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了县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县执纪审查工作会议,召开执纪监督专题会议55次、审查调查专题会议49次,研究部署全县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着力加强乡镇纪委办案能力,16个乡镇纪委自办案件52件。加大审查调查力度。2018年,县纪委监委共受理问题线索378件(重复件162件),处置问题线索195件335人,处置人数增长77.3%。初核函询195件335人,人数增长90.9%,初核了结102件157人,适当处理80人次,增长42.1%;立案104件189人,立案人数增长81.7%,办结96件167人,结案人数增长63.7%,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4人,增长64%,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人,免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2件5人。2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1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46人次,占总人数的45.8%;第二种形态117人次,占总人数的36.7%;第三种形态50人次,占总人数的15.7%;第四种形态6人次,占总人数的1.9%。坚决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的通知》,成立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门台账、逐月建帐销号。摸排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8条。经县纪委监委认真梳理核实并上报市纪委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清理专题会议研究,对6条不属于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清退;1条由市纪委提级办理,1条由县纪委监委正在初步核实。强化办案安全管控。成立执纪审查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狠抓督促检查。健全完善县、乡两级执纪审查办案安全医疗保障协议等制度,对县乡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急救知识培训。确保执纪审查安全“零事故”。

  六、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县委巡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把巡察工作提到实现党的自我监督、自我净化的高度,切实抓紧抓好。加强巡察工作建设。2018年3月正式成立县委巡察机构。制定了《中共西吉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9项工作制度。2018年3月在吴忠和中卫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汇报会分会场向中央巡视办领导就我县巡察工作经验作了汇报。不断深化政治巡察。2018年,2个巡察组开展巡察4轮,巡察党组织17个,完成全覆盖任务70个党组织的44.2%,其中巡察乡镇党委5个,向108个行政村延伸。巡察部门(单位)12个,向63个下属单位延伸,发现问题302个,已整改98个,正在整改204个。移交问题线索13件,组织处理37人;立案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收缴违纪资金14.2万元。向组织、财政部门分别移交线索1件。强化督查整改落实。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查小组,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形成督查报告3份,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对6个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下发督办函2份。

  七、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持不懈严格督查。紧盯元旦、春节、清明、端午等节日节点,开展督查9次,督查单位106个。深入开展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完善公务接待、公务差旅、公车管理等规定。狠抓治理全面清理。认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召开相关专题会11次,组织全县197个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件3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13人,“一案双查”问责3人、党组织1个,通报曝光3起6人。严抓整治转变作风。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和“干部作风转变年”活动,开展督查7次,下发整改建议书6份,建立问题清单1223条。出台制度 71 项,完善194 项,废止11项。对违反会风会纪的人员给予纪律处分3人,问责4人。

  八、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坚持把警示教育作为预防腐败的第一道防线抓实抓好。强化党纪法规学习。结合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开展了党纪法规政策知识考试。加强党风廉政宣传。上报党风廉政建设信息68期,网评文章14期,多期信息稿件被中央和区属媒体采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强化警示教育。组织120余名领导干部到黑城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利用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42场(次);协同固原市开展“抵制腐败·共享和谐”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县、乡、村三级1000多名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通报曝光力度,下发通报48期,通报党组织90个,党员干部68人,形成有力震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虽然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个别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力,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严,涉农扶贫领域问题易发多发,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呈现出一些新表现;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一些基层单位依然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个别纪检干部监督执纪能力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工作体会

  2018年,我们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政治信念,在改革创新中把准政治方向,在工作推进中体现政治素养,在自我革新中保持政治定力,在服务发展中彰显政治担当,在躬身践行中永葆政治本色,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需要在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不断坚持和深化。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纪委监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构,作为党的政治机关,一定要把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执行好,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落实好,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问责追责,把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作用发挥好,牢牢把握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根本遵循。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把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纪委监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只有牢牢把握监督职责、提高精准监督效能这一基本任务,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力量,延伸监督触角,强化日常、动态监督,发挥巡察利剑和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让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把严管厚爱融入干部监督管理全过程。纪检监察机关要注重加强对新时代监督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重点关注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加以纠正,不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把执纪与执法统一起来,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党纪国法都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目标一致、功能相同、优势互补。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执纪与执法统一起来,分清纪法界限,推进纪法贯通、注重法法衔接,在推动制度融合上、部门协作上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形成定位准确、高效契合、运行顺畅、制衡有力的反腐败工作格局,促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推动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五是必须始终坚持把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来抓。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必须始终践行“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切实增强“八种本领”和“三个能力”,提高自身免疫力,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队伍,才能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为保障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持之以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通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和县委全会精神贯通起来,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宣传解读等形式,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深刻理解丰富内涵,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监督执纪水平。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主动加强改造,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协助县委加强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党委(党组)议事规则、请示报告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所发现的“被约谈或给予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相关问题不进行认真说明和深刻检查、基层党组织不按期开展组织生活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各级党组织从小事抓起,从具体问题改起,从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二、坚决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聚焦“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坚战”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精准监督,精准问责,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建立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度,加强对乡镇、部门(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的动态分析,全面掌握“树木”和“森林”情况,协助县委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当好“护林员”。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重点,健全完善、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协助县委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干部考核考察、述责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巡察监督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强化党员干部为民意识、务实作风和奉献精神。狠抓“关键少数”,紧盯对中央和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强化追责问责,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等突出问题。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时,重视审查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整治情况月报和公开通报曝光制度,对典型问题实名公开曝光,形成持续震慑。

  三、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切实理顺体制机制。坚持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建立联合、交叉、跨行业、跨部门(单位)的查办案件模式,对问题线索统一管理、集中分办、重点督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垂直领导。

  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自治区出台的有关规定,建立派驻机构定期报告工作、述职述责等制度,修订完善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协助县委加强派驻机构干部的选配,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提高派驻监督实效。

  积极实践全覆盖监察体系。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严格执行《宪法》《监察法》,严格按照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则,扎实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察范围,推动乡镇监察办公室发挥作用。探索使用监察建议,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聚焦监督职责,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强化监督职能。突出政治监督属性,强化精准监督,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深化运用交叉检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紧盯关键领域、环节和对象,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过程监督和动态监督,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持续开展“干部作风转变年”活动,把深化改革、整治“四风”、扫黑除恶治乱结合起来,从人文、服务、市场、政策、法治环境等方面入手,集中整治程序繁杂、推诿扯皮、刁难设障等突出问题,持续强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形式新动向,聚焦集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和基层站所等单位和领域,加大精准监督执纪和问责追究力度,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从严查处、顶格处理,对问题频发的“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持不懈,化风成俗。

  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注重保护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对受诬告陷害的予以澄清,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追查处理,对问责处分的跟踪教育回访。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和处分规定,对被处分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

  五、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五个持续”的要求,从政治高度审视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的问题,着力发现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三大战略”、集中攻坚“六场硬仗”等方面存在的政治问题、腐败问题并推动整改。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及时调整全覆盖任务,突出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经济发展等重要领域,统筹安排常规、专项、机动巡察。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建立巡察情况向县委有关领导通报机制,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过的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应付、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严格落实巡察工作配合机制,建立优先办理巡察移交事项、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工作机制,发挥巡察监督威力。

  夯实巡察工作基础。坚持和完善县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巡察领导体制,严格执行年度计划报备和巡察机构定期向上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加强巡察人员培训教育,提升巡察干部能力素质。熟悉应用巡视巡察数据管理系统,推进巡察工作信息化。

  六、推进反腐败标本兼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始终保持“不敢腐”的强大震慑。充分发挥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小组职能,强化与公安、审判、检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在精准监督、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上下功夫,有效地遏制增量、有力地削减存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紧盯事关全局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建立健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督促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和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存在体制机制问题、制度漏洞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围绕管权限权,持续强化监督管理,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切实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坚持预防为先、关口前移,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将部门党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优良作风教育和警示教育作为派驻监督的重点,引导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坚持以案促教,促使党员干部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增强价值认同、汲取经验教训,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七、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产业项目扶贫及扶贫工程推进中的问题,运用抽查检查、复查复核等方式,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建立台账,加大处置力度;对新受理的问题线索,及时更新,及时汇总,确保件件有落实。坚持一线工作法,通过专项巡察、专项审计和资金检查,着力发现问题线索,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

  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排查、优先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发生在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健全多渠道信息收集机制,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重点督办,限时办结。

  加大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加强督查督导,把责任压实到相关单位,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决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一案双查”,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对贯彻党中央和区市县党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的,或者不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在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肃问责,通报曝光。

  八、着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化机关党建工作。持续夯实机关党建责任,深入推进“三强九严”工程,扎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对在外从事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巡察超过3人的,成立临时党支部,有效防控风险,确保正确履职。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专题辅导、以会代训、督查指导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水平。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进一步完善监督执纪问责重点环节请示报告等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深化风险防控,健全完善审查调查体制机制,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审查调查安全事故的底线,切实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执法行为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严防“灯下黑”。坚持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标准更高、违纪处理尺度更严,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以案谋私的坚决查处。健全内控机制,严格审批权限,强化纪法思维特别是程序意识,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坚决防止搞选择性监督,随意执纪调查,任性问责处置等滥用职权行为。开展案件质量抽查复核和月督查季通报等做法,不断提升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案谋私的现象,保持谦虚谨慎、严于律己,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努力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市党委、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担当,务实苦干,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展现新作为,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与全区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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