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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西吉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固原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8-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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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西吉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王维强

(2018年3月1日)

同志们:

  我代表西吉县纪委常委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固原市委四届二次、三次、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市委常委、县委马书记还要作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017年,是全县上下凝心聚力谋发展,聚精会神促改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年。县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

  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旗帜鲜明、意志坚定,以上率下、措施有力,带动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管党治党进一步走向严紧硬。在中央和区、市、县党委、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倒性态势得到巩固。狠抓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中共西吉县委员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西吉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问效暂行办法(试行)》,通过抓签字背书、建立“三个清单”,落实“三级同述”“三级包抓”机制,狠抓基层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4名乡镇党委、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对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督查检查,共下发各类通报8期,通报县乡村单位组织40个(次)、通报68人。加强纪律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三次、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廉政意见回复620人,召开廉政专题学习、谈话会101场(次),举办廉政教育专题讲座42期。发放《捍卫脱贫攻坚》、《坚守纪律底线》警示录1000多本,发放《六盘清韵》《固原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文件汇编》240本。通报典型问题8期32例37人。开展“抵制腐败·共享和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严肃纪律审查震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8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77件(次),初核169件(次),谈话函询8件(次),了结85件(次),立案103件,结案10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9人;同比分别增长100%、70.19%、65.69%、300%、54.55%、92.23 %、100%、63.93%。问责处理5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同比减少200%。19个乡镇办案63件,同比上升384.6%,消除乡镇执纪办案“空白点”。扎实推进扶贫领域问题整治。深入开展了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对2016年的144件问题线索复核16件。协助县政府在全县296个行政村全面推开“331”监管机制,8个涉农部门项目资金信息纳入平台管理,项目备案56项,项目审核51项,发布政策49条,回复咨询3120人(次),受理投诉34件;安装手机客户端69591人(次),访问量逾20余万人(次)。自查自纠涉农扶贫领域问题11个,问题线索10件。县纪委查处涉农扶贫领域问题74件,给予党政纪轻处分7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问责27人。巩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认真贯彻县委《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紧盯节日节点,开展各项监督检查9轮(次),实现19个乡镇和70多个部门(单位)督查全覆盖,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督办函8份,立案1起,组织处理3人。追缴违规违纪资金2.44万元。协助县委开展全县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整治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和“督查干部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专项行动,开展督查15轮(次),通报4次,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专项整治,对大操大办婚宴等重点事项备案监管,登记干部个人事项报备21人。约谈问责不作为、工作作风不实、履责不力干部22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下发通报2期。组织处理14名涉赌公职人员。加大巡察力度。制定了《西吉县委巡察办法(试行)》,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由2个县级领导担任组长的巡察组,分2组对15个乡镇进行了巡察。县委多次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和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向县委提交《巡察报告》15份,巡察累计召开动员、反馈会26次,个别谈话780人(次),受理来信来访22人(次),督促整改问题227个,移交问题线索7件。派出5人工作组配合市纪委开展交叉巡察,督促各相关乡镇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区市县党委的统一部署,把握时间节点,稳步扎实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12月24日,在县十七届二次人代会上选举产生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并由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向人大常委会提名,任命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成立县监察委员会,完成挂牌。县纪委与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实现了人员平稳顺利转隶和案件线索移交。根据相关规定,对各室人员进行了设岗定责,监督执纪人员占78.1%。各项配套制度和工作规程正在制定完善,培训工作将在今年三月份集中展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召开了全县执纪审查工作会,对《监督执纪规则》进行研读学习;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组织纪检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派干部90多人(次)参加了中央和区、市纪委组织的各类培训;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观摩盐池县和平罗县的先进经验;各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已全部调整到位;全县划分为5个协作片区,县纪委常委挂任片区主任,利用市纪委拨付的10万元经费和县财政配套的经费,为每个片区配备了一套便携式打印机、电脑等办案设备,为片区办案提供了基本保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虽然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力,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严,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腐败现象在扶贫涉农惠农等领域仍然易发多发,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四风”问题高压之下花样翻新、隐形变异,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呈现出一些新表现;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一些基层单位依然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不敢担当、不会监督,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还不强、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还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二次、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县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区、市、县党委、纪委的学习要求,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地领学研读十九大报告和新修订的《党章》,学深悟透,真正学懂、弄通、做实,确保十九大精神入心入脑。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实质,用以指导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紧紧围绕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指导,领导干部对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要在会上说清楚、谈透彻,接受组织监督。要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政治生活的监督,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党组)议事规则、“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做到重要工作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情况作为巡察、执纪审查、问责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问题,严肃查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民主集中制、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问题,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特别是要坚决防止阳奉阴违、欺骗党中央的行为,坚决防止当“两面派”、做“两面人”的行为,坚决防止拿原则作交易、搞“七个有之”那一套。要把是否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否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二次、三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标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以实际行动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要整体把握各乡镇、部门(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注重动态分析判断,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理念信念,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二、坚持有责必担、失责必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加强压力传导。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继续强化“三级同述”“三级包抓”工作机制落实,促使各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村党支部书记、基层站(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乡镇党委、部门(单位)党组织述廉述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督促各乡镇、部门(单位)每季度向县委汇报一次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完成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及村三级所有党政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50%。督促各级党组织将责任、问题、问责“三个清单”落实到位,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宁夏纪检机关“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和固原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坚决、不扎实,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下属违纪问题频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认识和整改不到位的,都要坚决追究责任。强化“一案双查”,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责,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加强工作领导。不断强化县纪委对各乡镇纪委、各派驻机构、各部门纪委(纪检组)的领导,督促纪检监察组织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职能,在同级党委和县纪委领导下,挺直腰杆、瞪大眼睛,勇于监督、秉公执纪。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好经验好做法,保持越往后越严的定力,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坚持抓节点、抓督查、抓查处、抓通报,注重研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表现,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有的放矢、对症施治。按照《西吉县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紧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新媒体、新科技、新方法,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滥发津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踩踏作风红线问题从严查处,做到督促检查、惩处问责、通报曝光三个“常态化”。对办公用房、公车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核查,杜绝超标超限用房用车。建立财政、税务、公安、审计等单位协作机制,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分析信访数据,深挖细查“四风”问题线索,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加大力气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要求,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深入开展“全县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对照“十种表现”,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对干部管理教育不到位,工作中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当“老好人”等问题;对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创新发展、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存在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震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牢牢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根本,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督促教育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建党历史、坚守入党誓词,切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凝聚群众、行动上服务群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廉洁文化进校园、进机关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新闻网络等媒体适当地宣传报道全县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   

  四、加强执纪审查,努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始终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这个现实,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涉农惠农物资发放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充分发挥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立足挽救教育,使审查对象真心认错悔罪。加强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措施的安全防范,坚决守住“零事故”的底线。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按照“在早发现上深化、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在谈话函询上深化”的要求,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的存在、纪律的严明。要强化分析研究,提高熟练应用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的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健全党委(党组)谈话函询工作机制,明确谈话函询适用情形,全程签字背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对函询结果予以采信并了结的,要向本人反馈结果。强化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对函询回复没有问题的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防止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认真落实《关于激励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若干意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有效运用“三个区分开来”,着力解决“庸懒散软拖”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心齐劲足、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深化标本兼治。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干部学习的必修课,增强教育时效性,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的同时,提高警示教育的效果,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全县、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忏悔录这个反面教材,举一反三、以案明纪。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推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切断利益输送链,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五、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推进各项政策部署落实

  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开展为期3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乡镇纪委书记例会、定期报告、直查直办、通报曝光制度。开通专门举报手机电话和发放便民监督卡,推进精准脱贫工作扎实开展。各县直部门(单位)要依法行政,所有经办事项都要谁实施、谁监管、谁负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部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杜绝推诿扯皮,当甩手掌柜。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雁过拔毛等行为,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对发生在扶贫涉农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也要坚决查处。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作为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决查处,对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乡镇纪委查结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县纪委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复核,确保查纠到位。县委督查室和纪委将深入各乡镇检查督查,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决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推进涉农领域公示公开。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监督检查,继续督促各单位抓好在全县各行政村推广涉农惠农资金“三级备案、三级审核、一个平台监管”机制推广和应用,督促更多的项目、资金信息纳入“331”监管平台。在涉农惠农资金“331”监管机制中,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严格执行《西吉县涉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认真办理平台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向群众反馈,提升群众满意度。各乡镇、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不公示公开就是违纪”的纪律意识,把公示公开抓实抓好,对应公示公开而不公示公开的,一律按违纪审查,抓一批典型案例,并通报曝光。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工作活力

  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围绕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着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目标。积极适应监察工作运行新机制,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着力健全监督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对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要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格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强化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同步推进县纪委派驻纪检机构改革。按照《关于加强固原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派驻纪检组的建设,通过加强编制调剂、组织建设、教育培训、压实责任等措施,努力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争取年内实现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审查“零突破”。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明确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强化监督职责。完善派驻机构建设管理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以线索处置、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为重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严肃追责问责,真正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出来。

  深入开展巡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市县(区)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巡察机制机构。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深入开展巡察工作,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决纠正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等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巡察反馈问题督办力度,切实发挥巡察效果。

  七、抓好自身建设,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察督查、责任追究各环节。按照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主题党课等形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的能力。

  不断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纪委常委会集体领导作用,不断健全科学民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切实解决履职不力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在增强学习能力、专业能力、执行力和改革创新能力上下功夫。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改进干部考察评价工作,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纪委、派驻纪检组的工作成效,实行互查互评量化考核,奖优罚劣。每个乡镇纪委在年内必须保质保量牵头立案审查一起以上案件线索,对没有按照要求完成的乡镇纪委严肃问责,以问责倒逼监督责任落实。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发挥县纪委机关党支部堡垒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抓支部建设、抓党员干部能力提升上。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党性教育,不断提高干部政治素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定期研究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机关办公室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严肃认真、团结和谐、心情舒畅的良好环境。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做到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班子成员和各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抓细抓实。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围绕监督执纪、调查处置各环节查找风险点。强化对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重点岗位的监管。建立和完善“一案双查”机制,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绝不护短遮丑,对失职失责的坚决问责、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切实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时代赋予新使命,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党中央和区、市、县党委、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与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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